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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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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一) 03:06:10.681 ID:T3H/Em.M
No.18925459
del
來談一下「公投綁大選」。2018年9合1綁了10個公投,造成選務大崩潰,台北市長那一場邊投票邊開票,開到隔天凌晨2點30分才結束。立法院在2019年6月修《公投法》第23條,把公投改成每2年1次、固定在8月第4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施行,跟大選錯開,那次同意修法的立委包含黃國昌,除非黃國昌告訴我們他當時作為時代力量黨主席,跟黨團投票不一致。
為什麼要脫鉤?最主要理由就是要把「對人的選舉」跟「對事的決定」分開,你選縣市長是看人,你決定一個政策是看事,混在一起,無法理性決策。此外,這也是為了要避免全國公投綁地方選舉造成的選務大崩潰重演。
然後呢?2021年12月,國民黨不服這個脫鉤制度,江啟臣領銜提了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想用公投把2019年脫鉤的修法改回去。結果人民投票否決了,而且民眾黨當年呼籲選民「不同意公投綁大選」,2021年12月18日的公投綁大選案最終結果,同意395萬、不同意412萬,民意「不同意公投綁大選」。
結果,2025年8月,藍白為了反罷免的選舉動員,原本想要用什麼反廢死、反戒嚴、重啟核三去綁罷免投票,只是時程上無法趕上法定公投日,並且最終只有重啟核三公投的主文符合公投法的規定。
國民黨認為重啟核三公投是因為沒綁大選、催不出票,投票率跌到29.53%才失敗。
所以藍白在2025年11月21日,用立法院56比44的多數,直接三讀修掉《公民投票法》第23條,把公投綁大選改回來,這才叫做「不尊重公投結果」,修法的不到4年前,人民用一票一票的選票同意維持「公投不綁大選」的公投法,結果不到4年後,藍白一起用國會多數暴力推翻公投的結果,理由是要強化公投。
接著,藍白上週又在立法院用決議,推反廢死公投、交通罰鍰公投,目標就是綁年底11月28日的9合1選舉。新任主委游盈隆迎合藍白,說「公投綁大選已成必然趨勢」,被批評是史上最差中選會主委,國民黨團還反過來聲援他「超然、公正、中立、客觀、專業」、有風骨。我倒想問,這個「趨勢」是什麼?藍白以及游盈隆心裡的趨勢比公投結果的民意重要?
說到底,真正在操弄公投、又不尊重公投結果的,是藍白自己。人民否決公投綁大選,他們修法繞過去;藍白擔心自己推的核能、罷免、交通議題催不出票,就改規則綁大選來灌票。他們嘴上喊「還權於民」,做的其實就是要把公投作為選舉仇恨動員的工具,重點不是民意,而是催出自己的民意。
問題是,像交通罰鍰收入怎麼用,現在提一個修法到委員會就能處理,根本不必勞師動眾辦公投。一案單獨辦要11億、綁大選也要多花2億,他們寧可花十幾億,就是要拿公投當選舉動員的催票工具,那何不直接拿去改善交通?
至於所謂反廢死公投,內容跟去年被中選會打回票的題目一模一樣,這題之前也跟大家說過了,無論是法律或是憲法解釋,現在並沒有廢死,至於憲法法庭判決所闡述的死刑判決的程序,就是長年的司法實務的重申。而且國民黨一邊不相信司法,另一邊又要鼓勵司法不需踐行處以極刑的程序,這邏輯到底在哪裡?
更重要的是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就是憲法本身,因為憲法法庭做的是「憲法解釋」,就是以唯一有權解釋機關的憲法上地位去闡釋憲法意旨。如果要推翻這個意旨,涉及的就是憲法內涵的變更,就是修憲,修憲要依循的是修憲程序,要做的是立法院提案修憲後提交修憲公民複決,並不是公民投票法的公投可以表決的題目。
藍白無視於憲法,無視於公投結果,現在又有民眾黨推薦的中選會主委幫忙背書,繼續揮霍公帑去搶救自己的選情,做這種噁心事就不要老把民意掛嘴邊,藍白才是真的只有黨意沒有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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