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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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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無名
2026/06/13(六) 23:24:29.814 ID:rWo9zrWU
No.18920909
del
藍白立委把幾百億挖到地方,然後呢?
無名
2026/06/13(六) 23:33:25.835 ID:ERGPwLv2
No.18920910
del
17年的沉重判決,加上整整1年的羈押代價!這場震驚社會的京華城大案,現在竟然演變成一齣「法條到底為誰量身訂做」的政治八點檔。
最近立法院鬧得沸沸揚揚的,就是《刑事訴訟法》的修法大戰。民眾黨立院黨團和幾位國民黨立委,聯手拋出了一個超級震撼彈。
他們提議要大刀闊斧修改羈押規定,打算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這個最常見的羈押事由直接刪除。甚至還要求,必須符合「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這兩個嚴苛條件,才能把人押進去。
不僅如此,連羈押的期限也要大縮水。立委的提案裡明文寫著,要把偵查中原本2個月的羈押期縮短成1個月;審判中的3個月也直接打折縮減成2個月。
草案一出,立刻引爆政壇大亂鬥。外界紛紛嘲諷,這根本是為了某人量身打造的專屬條款吧?連藍營內部的立委吳宗憲都看不下去,跳出來反對縮短期限。
畢竟根據目前的案情進度,柯文哲因為京華城容積獎勵等案,一審已經被重判了17年。而在這漫長的法律攻防戰中,他結結實實地在看守所裡待了整整一年,吃了一整年的免費牢飯。
在這個敏感的時間點提出這種修法,也難怪外界會拿著放大鏡狂酸。不過面對滿天飛的質疑,當事人可是完全沒在客氣。
柯文哲出席誓師大會時直接開噴,說自己都已經被關過一年了,實務上根本不可能再用到這些修正後的新法條。
他還順手丟了一把超級大迴旋鏢,反酸這法條以後真正用得著的,其實是現任總統賴清德。他甚至公開點名,這法案根本不該叫他的名字,應該直接正名為「賴清德條款」。
這還沒完,他接著大吐苦水,控訴檢方當初拿著搜索票衝進黨部,理由根本是隨便亂編的。他說後來在起訴書跟判決書上,完全沒看到當初寫的搜索理由。
他直指,檢調的意圖只是想要扣押手機跟電腦,好從裡面的資料出來,再慢慢「編故事」。並強調從他的案例裡,真的該好好反省制度有什麼地方該改。
眼看戰火越燒越烈,黨內戰神黃國昌也拔劍加入戰局。他直接翻出16年前的歷史檔案,把時空背景倒回2008年。
當年的賴清德還是立法委員,那時的他可是高舉人權大旗,大聲疾呼絕對不可以濫用羈押制度,更不能把這當成「押人取供」的工具。
戰神不僅挖出這段往事,還加碼爆料。當初賴立委提案的尺度可是比現在更大,是要直接參照日本的規定,把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一口氣縮短到只有10天!必要時才只能再延長10天。
黃國昌直接痛批,怎麼有人拿到權力後,用押人取供的方式辦案如此得心應手,就把當年自己倡議的改革全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面對民進黨立委反擊說當年修法是為了防「特偵組」濫權,黃國昌更是毫不留情地洗臉。他直指當年的修法提案裡面,根本沒有白紙黑字限定只適用於特偵組,要大家別再玩「綠能你不能」的雙標遊戲了。
這場修法羅生門看下來,真的是比連續劇還荒謬。一邊是背了17年判決跟1年羈押的被告,一邊是16年前提過超狂草案的執政者。🤯
拿著納稅人的錢在立法院吵來吵去,台灣的司法制度到底該往哪走?還是說,政治人物對於公平正義的標準,永遠都是看自己現在是坐在台上、還是坐在台下來決定的呢?🙄⚖️
#刑事訴訟法 #羈押制度 #政治迴旋鏢 #修法爭議 #祐祐
(示意圖/AI生成,僅作為新聞說明輔助使用) #fblifestyle
無名
2026/06/14(日) 01:11:41.313 ID:wXFp7jn.
No.18920920
del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hQq7otzM-hE
無名
2026/06/14(日) 01:43:52.455 ID:wfbDE6xQ
No.18920928
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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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401431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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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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