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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一) 03:23:05.339 ID:QO2Jpauw
No.18919005
del
飼老鼠咬布袋,鼠輩傅崐萁正在替中國人製造破口
今天社群上流傳的那張傅崐萁在立法院的提案單,簡單來說,就是在免除中國人必須「放棄外國國籍」的法律義務。
以李貞秀事件為例,陸委會與內政部能以「不得擁有雙重國籍」來阻擋中國人參與台灣內政。
傅崐萁等人為了移除這個阻礙,乾脆修法幫中國大開方便之門,目的就是不讓《國籍法》可以再約束中國人。
若修正案通過,中國人民拿到身分證後,要參選公職或擔任公務員,將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來辦理,不再適用《國籍法》。
再說一次,也就是中國人不必放棄國籍。
如未來再有李貞秀之流,中配將順理成章擔任我國立委。
站在中國官方的立場,如果這項修正案通過,至少有三種有利於中共的狀況:
第一,模糊「兩岸國與國」的法律界線
中共對台法律戰的核心,就是對國際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切屬於內政問題」。
如果台灣的《國籍法》主動退讓,承認中國人不必放棄國籍,也「不是外國人」,那當然就不適用外國人放棄國籍的規定。
這在法理上,剛好迎合了中共「兩岸同屬一中」的論述。
中共可以藉此向國際宣傳「連台灣自己的法律都承認大陸人不是外國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第二,降低中共代理人進入台灣體制的「法律成本」
雖然現行法律規定在台灣設籍滿10年才能參選,但請注意,「10年」是可以被長期佈局的時間。
過去中國人要擔任重要公職(如立委或機密官員),會面臨台灣法律要求「放棄中國國籍」的嚴格審查。
但如果免除放棄國籍的義務,中共長期培養並在台灣潛伏滿10年的代理人,就可以毫無法律顧忌地登記參選。
他們一方面合法擁有台灣的公職權力(接觸機密與參與立法);
另一方面,在中共的法律體制下這些人依然是「中國公民」,不需要對台灣做出唯一的忠誠承諾。
第三,創造憲政體制與國安審查的「灰色地帶」
提案一旦通過,會造成台灣內部法律的自我矛盾。
當國安單位或行政機關想要以「雙重效忠」為由,限制某些具備中國身份擔任公職時,這些人就可以拿出這條《國籍法》修正案當作盾牌,控告政府違法。
這種利用台灣自由民主與法治體制的漏洞,來方便中國滲透台灣,就是標準的「法律戰」。
我們要問的是:這麼做對台灣人民的好處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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