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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無題
無名
2026/05/07(四) 12:59:23.395 ID:Xdj0T/.c
No.18906834
del
陳時奮指出,趙君朔指他是精神有問題的人、缺德,又惡意曲解他在中國任教的經歷,指摘他與中共政府過從甚密,稱他為「滿腦中共思想的人」、「共諜」、「中共同路人」,侵害他的名譽,因此求償210萬元精神慰撫金。
趙君朔反駁,他的言論屬於適當評論,加以陳為政界知名公眾人物,須忍受較嚴苛的監督,且陳曾於2024年1月29日表示對他所為共諜等言論內容一笑置之,可見本案情節並非重大,陳沒有理由請求他賠償。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趙君朔稱陳時奮為「共諜」,認為陳有從事「間諜」的犯罪行為,貶損陳的社會評價,此部分確實侵害名譽權,判趙君朔應賠償2萬元,其餘6則言論則認為不須賠償。
陳時奮不服判決提上訴,趙君朔也提附帶上訴,高院今認為,趙君朔指「翁達瑞(陳時奮化名)根本是中共同路人」部分,客觀語意僅能認定翁達瑞在政治立場、言論或行為與中共相契合,僅屬意見表達,且陳在揭露自己是翁達瑞之前,翁的真實身分已引發輿論關注,趙評論翁的政治傾向,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沒有侵害名譽。
另外ㄝ趙君朔稱陳時奮是「糟糕到連中共都不要的人」、「一天到晚去抱中共大腿」,「陳時奮自己去對岸拉關係、抱大腿是可以的」、「陳時奮是中共也不要的失敗教授」、「陳時奮你就是去對岸教書,想抱大腿又抱不到,落魄到當匿名網軍的loser」、「拿國家錢的玉山學者,專幹缺德事,跑對岸抱大腿」等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AsR34J8a1I
可是我覺得趙說的沒錯呀
高院認為,相關言論是指涉陳時奮有意攀附中共求取利益,屬於事實陳述,趙君朔僅以陳時奮曾經毅偉商學院指派於大陸地區授課為據,無視陳授課為學術交流與教育專業安排,授課地點不限於大陸,與趙所稱「抱大腿」等語不符。
另外,趙君朔轉貼他人稱陳時奮為共諜的言論,也未能提出相關資料佐證,難認趙有盡查證義務,而基於兩岸現狀仍屬對立,背負「抱中共大腿」、「共諜」標籤者,人格誠信及國家忠誠度均會受質疑,確實貶損社會評價,認為趙應負賠償責任,審酌後改判趙應賠償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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