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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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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四) 02:23:29.214 ID:WxKoC7kA
No.18901176
del
這兩天,台北市政府拿翡翠水庫敲詐台電,威脅台電不接受他們新的合約價格,以後翡翠水庫就不支援台電緊急發電的事情,引起很多討論,其實關鍵就在於,為什麼台北市政府可以巧立名目,要跟台電收所謂的「耗水費」?
「耗水費」三個字,在法律上是有明確定義的,水利署署長在立法院回答立委的問題時,也講得很清楚:
「耗水費是針對每天用水量300噸以上的工業大戶進行徵收,水庫水力發電並不是耗水費實施對象,全台很多水庫都有水力發電,沒有浪費水源也就不會徵收耗水費,收取耗水費也是中央權責。
另當翡翠水庫高水位時有防洪調控需求,利用位能進行水力發電可兼顧防洪安全與下游用水供應,並不會浪費水資源。」
其實講到這,直接凸顯了蔣萬安治下的台北市政府,法治概念實在差的可以,耗水費是中央在收的,台北市政府沒有這個權力自己喊,耗水費徵收的對象是工業用水大戶,水庫水力發電根本也不是實施對象。
那,你台北市政府拿一個根本不屬於你的權利來跟台電喊價,是在幹什麼?
事實上,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南部的委員對於台北市政府這樣亂來,已經很不爽了,直指北市用電量多、發電量少,中南部縣市承擔南電北送的外部成本,都沒有要求北市分擔發電責任、收取空污補償費了,北市還以耗水費當作增加收費名目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北市應負擔南電北送的額外輸送成本。
特別是,兩位民進黨委員在經濟委員會質詢的問題,點出了另一個重點。
登真-邱議瑩委員:
「水利署徵收耗水費制度是針對工業用水大戶,並不是針對水庫發電,北市是否要釐清耗水費的定義與權責?尤其水資源是屬於國家共享的資源,並非縣市獨佔的資源。」
代表民進黨參選高雄市長的 賴瑞隆委員更直接:
「台北市2025年發電量2.9億度,用電量卻超過164.1億度,超支逾160億度,仰賴全國電網供電,都是從中南部等外縣市輸送,北市是否也應負擔輸電成本?
甚至北市拿「耗水費」當作援引法源依據,根本不合理,佔了全台灣的便宜亂找名目要收錢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北市怎麼不計算國家為北市負擔多少輸電成本?」
最後賴瑞隆委員要求台電一週內提出「南電北送給北市」的輸電成本報告,同時要求經濟部比照韓國、英國、德國提出「區域差別電價制度」的評估報告,台電也答應2個月內提供可行性評估。
電跟水本來就是民生必需的基礎資源,這是全台灣人都應該公平享用的,台北市這次用威脅不支援緊急發電的方式,逼迫台電接受其巧立名目收錢的做法,已經引起許多人的不滿,藉這個機會釐清一下台北用電用水的成本,也沒有什麼不好,蔣萬安現在看風向不對,嘴巴上都說他都歡迎台電來重新談,可是他底下的人真的是這樣想嗎?蔣萬安真的理解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嗎?
畢竟,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在立法院也很無奈的表示:
「台電對所有水庫包括曾文、石門均依法支付相關費用,坦白說支付翡翠水庫的平均單價費用相對較高」
「台電公司沒有特別對翡翠水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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