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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無名
17/01/04(三)22:31:45 ID:qoQQHu1s
No.325663
del
原來出版社倒了也不能拿回版權
還要上法庭才有機會拿回來
無名
17/01/04(三)23:10:53 ID:odFroRgs
No.325665
del
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嗎?
無名
17/01/05(四)04:10:01 ID:sUxxlyR2
No.325674
del
>>No.325663
這算不錯了
還有連拿都拿不回來的
無名
17/01/05(四)23:14:14 ID:eZEwiyHM
No.325690
del
今天有個商人跟你買了花瓶。
就算那個商人後來家破人亡,花瓶也不會自動回到你手上。
當然版權跟花瓶還是不太一樣啦,還是要看當初的約怎麼簽的。
無名
17/01/05(四)23:15:50 ID:2UGpkomQ
No.325691
del
莫仁早期的作品....
無名
17/01/06(五)02:23:48 ID:zdHftSwI
No.325696
del
當然是看當時怎麼簽
我覺得要商人舉例的話
比較像商人跟一個師傅談好,他燒的作品都他來賣
後來那商人經商失敗沒辦法再賣了
結果還一副理所當然跟那師傅說當初談好都要由他來賣
無名
17/01/06(五)10:34:52 ID:jXC9MTfg
No.325700
del
你也可以舉例:有人開了天價賣一塊地(而不是用便宜價格租給對方),結果對方死了,當初賣地的人跑去說你死了,那我就應該可以把地拿回來了吧。
無名
17/01/06(五)11:10:38 ID:sElUJ9aI
No.325701
del
>No.325696
這個例子是屬於獨佔契約,跟版權的距離更遠了。
放回書籍上,就是由某家通路獨佔某書的販售,
像是某網站限定專售同人質或是某書店限定特典之類的。
其實最直接的方法是在倒閉前向出版社或是倒閉後向清算人購回版權,當然,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或是自己幾萬塊都捨不得出,大概也只有上法院一途了。
無名
17/01/06(五)12:25:01 ID:4C0fkdVw
No.325703
del
你有一塊良地、好的種子及技術,於是種了很多蘿蔔
跟廠商簽約好只要是目前所種的蘿蔔通通由他來販賣
可惜沒多久廠商因為自己的問題倒了
不再前來收取你的蘿蔔
你蘿蔔又因為當初合約的問題而不能再找一間廠商收取
於是你的田地只能任其荒廢或是全部砍掉重種
好好的蘿蔔就這樣沒了
如果提前知道廠商要不行自然是可以提出終止合約
問題是有時候廠商無預警倒閉阿...
無名
17/01/06(五)13:42:47 ID:dZEB9byk
No.325706
del
那就是契約一開始就要註明啊....
傻傻沒多想就簽下去
往好處想,至少比保證人好多了
無名
17/01/06(五)14:21:19 ID:sElUJ9aI
No.325708
del
若要以蘿蔔來舉例,那就會變成土地、種子、農具都不是你的,你只是受雇來耕作的佃農,不管公司的狀況怎樣,田中的蘿蔔都不會是你的,自然你也無法自己處分田中的蘿蔔,你能做的就只能跟該公司追討積欠的薪水。
無名
17/01/07(六)08:29:05 ID:7HysN.gU
No.325742
del
攻撃魔術の使えない魔術師
無名
17/01/07(六)12:02:56 ID:HFzVaBfQ
No.325747
del
>>No.325742
這個真的超可惜...
浪費一部好作品,我還有買第一集
無名
17/01/07(六)14:39:37 ID:ivufEc2E
No.325749
del
>No.325708
農具(你的文才)、農地(你的電腦)、農產品(你的作品),出版社實際上只有提供農業技術輔導和通路,並確保獨佔契約。為什會變成像是農奴一樣的描述啊?他沒賣出去錢也沒付基本就不履約了,把產品拿回來根本一點問題都沒有啊?
無名
17/01/07(六)19:19:54 ID:Ot1aleys
No.325753
del
>325742
ウォルテニア戦記都換出版社了
契約早就過期了吧
作者幾百年前就放棄了你還再講www
無名
17/01/07(六)22:15:14 ID:jkj2wHRw
No.325759
del
畢竟現代一個IP,本身的推廣和平台,其實是使用著公司的資源
像是幾乎每季都有不怎樣的新番很莫名奇妙被捧上天,全世界在瘋的嗎?其實很多也就是看當季風氣,看誰比較有優勢,之後就所有媒體出動力捧的結果
一套作品的成功,就商業而言,很多時是推廣者的功勞比作品本身的質素更重要,作者跳去別的公司,帶走現在全公司花錢炒紅的作品,那就公司的立場,也不可接受的
但當然,站在創作者的立場,整個故事本身就是他的創作,怎可能你說下個法令就可以禁止我去創造我的作品?
無名
17/01/08(日)02:32:41 ID:nehG0Qyo
No.325770
del
>No.325749
問題可大了
如果真要用蘿蔔(農產品)比喻成作品
那在這種獨佔契約下你跟出版社會是顧傭關係
既然是顧傭關係
那你在這段期間所產之作物所有權會歸屬廠商(出版社)
記然是廠商(出版社)的東西你怎麼有權力拿回來?
>出版社實際上只有提供農業技術輔導和通路
>他沒賣出去錢也沒付基本就不履約了
這又更好笑了
照你這說法那應該是你要付錢給出版社
而不是出版社付你稿費
是你要把你的蘿蔔(作品)賣給廠商(出版社)賺錢
而不是你把你的蘿蔔(作品)託付給廠商(出版社)讓你賺錢啊
連出版社跟創作者間是何種關西都弄不清楚
難怪一堆創作者活該被坑
無名
19/04/11(四)14:32:57 ID:muNpfQAQ
No.360847
del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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