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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7 KB
無題26/06/17(三)19:18:54 ID:r/upsBRANo.1358826del
無本文
26/06/17(三)19:28:45 ID:/1T1C40YNo.1358833del
>>1358826
現行犯到底在戴三小安全帽,有罪是在遮三小。
26/06/17(三)20:22:49 ID:erBy/WmsNo.1358852del
靠北
原來警察一直掛在車門外
然後他還去撞施工護欄
這根本就蓄意謀殺了

警消真的是一個高壓環境
你同事隨時都會領便當
身邊出現幾次這情況一定會有PTSD
26/06/17(三)21:27:23 ID:6SdNpuigNo.1358876del
>>1358852
這傢伙最該死的地方是當下她還不認為自己有錯 完全沒有悔意
26/06/17(三)21:36:19 ID:7afB8lSwNo.1358879del
>>1358833
在定罪前都是無罪推定

>>1358852
一審是判死刑,殺人罪成立,理由就是故意撞護欄
二審前兩天剛開始,律師主張是傷害致死無殺人意圖
然後開始凹程序問題,說國民法官只看事故影片沒有勘驗亂判
又說女嫌有家人不該死刑
總之就是不管事實跟法律依據,靠和稀泥拖時間
26/06/17(三)21:47:00 ID:MTlPeaeMNo.1358887del
>>1358826
撞擊拖行500公尺 新北38歲警所長遭奪命!
26/06/17(三)21:50:33 ID:ijQ32x5ANo.1358889del
>>1358879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

政府用技巧性方式免除死刑
不是要保護加害者
而是要讓受害者有機會報仇

反正都不會死刑
大家要注意到政府的美意啊
26/06/17(三)22:48:26 ID:hLV2gmecNo.1358905del
>>1358889
對都是賴清德
都是民進黨
26/06/18(四)00:02:06 ID:D0p7QOpANo.1358928del
>>1358889
惡化治安再頒布監視相關的法案
然後再惡化治安,循環

英國要用網路實名制禁十六歲以下使用非極左的社交網站
台灣大概也會跟進吧
26/06/18(四)00:26:13 ID:0w528/e6No.1358941del
檔名:1781713573379.jpg-(152 KB, 722x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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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又是毒蟲= =

沒辦法
台灣選民自己的選擇
26/06/18(四)04:46:05 ID:eDhzWS3.No.1358979del
>>1358833
以前國民黨警總時代隨便抓個人進警察局就把罪安在你頭上
剛好又被記者拍到你進去的畫面,就算之後無罪出來了
那罵名也洗不掉了,走到村里都被人指指點點
26/06/18(四)07:47:51 ID:qtkUdLSsNo.1359007del
>>1358979
然後近10年前,有個人被通緝但是電視都打碼根本不敢公開犯人照片
警察到通緝犯的所在地之後,問屋主說,你幹嘛收留通緝犯
屋主:你他媽的新聞全部打碼,誰知道他是通緝犯啦
警察跟檢察官聽了都只能摸摸鼻子離開

這種精障事也有人在護航ww
26/06/18(四)07:50:39 ID:qtkUdLSsNo.1359009del
檔名:1781740239758.jpg-(408 KB, 1439x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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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8(四)08:04:04 ID:QBRuXeekNo.1359010del
>>1358979
中日韓也會幫嫌犯的面部遮掩打碼 別政治入惱了
26/06/18(四)08:34:25 ID:EjPgIbK.No.1359018del
>>1359010
>日
中韓不知道
日本媒體最喜歡貼嫌犯照片了
碼個屁
26/06/18(四)09:00:01 ID:An2gK/BcNo.1359021del
>>1358879
因為"最嚴重"無法判定之"最",所以死刑不可能成立
咧子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兇嫌梁育誌於2020年10月隨機擄走並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
全案經多年審理,都是死刑
直到最高法院於2026年4月用非專業性理由駁回上訴
判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過死刑
26/06/18(四)09:57:57 ID:TBvXzMXwNo.1359033del
>>1358941
說真的,這錢花的比聶永真還值得
26/06/18(四)10:05:04 ID:TBvXzMXwNo.1359034del
檔名:1781748304751.png-(1004 KB, 1280x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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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010
日本都是直接在新聞畫面上公佈嫌犯面容、職業、居住地、本名跟年紀的好嗎?

台灣現在是因為中央執政的民進黨已經完全被德國左膠牽著走了,所以才搞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保護兇手政策。

你們老是搞這種睜眼說瞎話的護航都不覺得有問題嗎?
26/06/18(四)10:06:13 ID:TBvXzMXwNo.1359035del
檔名:1781748373905.jpg-(87 KB, 640x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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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台灣人在內的外國人在日本犯案也都是直接公佈的
26/06/18(四)10:12:55 ID:9mK5xxtcNo.1359036del
台灣法律的基本觀念內,只有法官定罪之後才是有罪,大家最喜歡講的無罪推定包含這一個過程
給各位政治廚房供餐
26/06/18(四)10:14:30 ID:TBvXzMXwNo.1359037del
>>1359036
法律是人定的,現在大家就是不滿現行法律不是嗎?
26/06/18(四)10:16:23 ID:9mK5xxtcNo.1359038del
順便再多嘴一句,真的嫉惡如仇的話請自行翻閱判決書
被媒體牽著鼻子走還不自知,想從超速仔畢業請自行其是
26/06/18(四)10:20:08 ID:TBvXzMXwNo.1359040del
>>1359038
早就看過那些重大案件了
就是覺得台灣法界有夠誇張才不爽的好嗎
法匠總以為一般老百姓只要看過判決書就能接受現行司法的作風...
但實際上就是越來越多人看了之後,對司法的幻想完全破滅,民意才更加一面倒的...
26/06/18(四)10:21:44 ID:46lLnlnQNo.1359041del
>>1359034
定讞以前無罪推定阿= =
26/06/18(四)10:29:54 ID:TBvXzMXwNo.1359042del
>>1359041
你有沒有看到那些截圖畫面寫的是什麼?
"容疑者"就是日文的"嫌犯"
還沒定罪前的稱呼
26/06/18(四)10:36:41 ID:NthtZCpgNo.1359043del
>>1359010
智能不足不是你的錯

但蠢到連查證都不會就是了
26/06/18(四)11:11:51 ID:GB1UmS9oNo.1359051del
>>1359034
公布加害者名字不就是讓大家查出被害者是誰嗎
26/06/18(四)11:28:37 ID:P7OB6NZcNo.1359055del
>>1359051
怎麼查?
26/06/18(四)11:32:27 ID:5gf3AYroNo.1359056del
>>1359041
以前可能是
但現在是檢調帶著媒體辦案
會再把媒體報導再拿來當證據 自產自銷

變成射箭畫靶的有罪推定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 媽媽嘴 八里雙屍案
把老闆誣陷成共犯
檢調看著媒體亂抹有大動作嗎?
沒有啊 因為他們證據對錯
那先試試看 反正事後道歉就好

跟現在的教師要自證清白一樣
這十幾年下來已經變了

子虛烏有的事情要自證清白
你說這樣的國家是法治國家還是人治國家?
26/06/18(四)11:44:57 ID:6ga9LHLMNo.1359059del
>>1358852
蓄意謀殺真的是很智力測驗的用詞
謀殺本身就是一個蓄意而為的行動
所以不用強調『蓄意』謀殺
只有『謀殺』和『過失致死』

別再講蓄意謀殺這種脫褲子放屁的詞彙了拜託
記者沒腦用錯詞不易外但不要被影響
26/06/18(四)11:58:44 ID:b2r6qU/.No.1359063del
>>1359059
四個字聽起來比兩個字嚴重
26/06/18(四)12:20:04 ID:pAMs2tNINo.1359066del
>>1359056
>>檢調看著媒體亂抹有大動作嗎?
你的意思是~ 要公開檢調的辦案進度嗎?
那乾脆法律直規定
未二審判決前都禁止公開及公眾討論案件
26/06/18(四)12:55:17 ID:NthtZCpgNo.1359076del
所以我們連通緝犯長甚麼樣子都沒資格知道?
26/06/18(四)13:06:55 ID:5gf3AYroNo.1359079del
>>1359066
反正現在風氣就是

先抹你是殺人犯 強姦犯
再自證清白 是不是不重要 有話題比較重要

而真正的殺人犯反而不在意這些
想幹就幹 反正法律也殺不死他w

所以各位啊 真的要轉換思考
想幹就幹 去他媽的
26/06/18(四)16:27:56 ID:72hcYFzYNo.1359123del
>>1359066
檢調自己也在抹喔w
最後證明老闆無關後,事不關己當沒事
26/06/18(四)16:32:22 ID:BcT7fdU6No.1359124del
>>1359051
現在唯一能洩漏被害者身份的管道就只有司法體系本身。
不過即便如此還是利大於弊,因為台灣社會算是高度共鳴的,所以反而會有更多民間人士組織主動去協助被害人。
不會像現在加害人有各種政府資源可供協助,但被害人反而被司法捅刀後還無處求助,在資源上處於極度不對等的狀態。
其實像之前退伍海陸職業軍人在自家勒斃竊賊案就是一個可參考的模型。
陸戰隊有自發性的退伍軍人協會,即便非退輔會底下的官方單位只是民間組織,但因為海陸退伍軍人本身就散佈在社會各界包含企業老闆,所以平常就有資源常態性的在提供民間急難救助、社區輔導、偏鄉支援、法律扶助等社福資源。該案件透過媒體公佈出去後,即便該退伍軍人平常沒有在參與海陸退協的活動,但海陸退協依然馬上主動提供各種資源協助,如法律、陪伴安撫等...,而且是免費的,資源就來自社會各界的海陸退伍成員。
26/06/18(四)16:34:21 ID:qtkUdLSsNo.1359127del
>>1359038
台灣法界就是純笑話
拿10多年前的強制執行詐騙來說,那時候很多人說要改善制度讓他更完善,不要那麼多人被騙
結果那時候一堆法匠(包括K島上的)都說現行制度已經很完美,再改會增加作業量,說要改的都是法盲
結果呢?改了,這些法匠一個屁都不敢說

從此我把法匠都當智障,你他媽只有你的意見是意見,別人的都不是意見是吧?還翻判決書勒,我就不能不認同你的判決嗎
26/06/19(五)11:53:53 ID:N54Bs1wANo.1359364del
>>1359010
幫你貼一下AI解析
日本新聞在報導刑事案件時,通常不會幫嫌疑人打馬賽克,甚至會公開全名、職業與學生時代的照片。
26/06/19(五)17:16:43 ID:iXRklQ/.No.1359417del
>>1358879
所以是法官有問題還是律師有問題?
還是說…是法律有問題?
26/06/19(五)19:26:52 ID:HNZk6rTsNo.1359462del
>>1359417
正常情況吧
死的是警察,法官如果不重判會引起破窗效應
以後路上隨便一個8+9都能對警察動手

律師也是盡本分,拿國民法官不專業的爭議點攻擊
雖然現場勘驗跟主觀意圖幾乎扯不上關係
但想上訴總要提說得過去的理由
而且二審全給法官判絕對比讓帶立場的國民法官干涉好

庭外問題是廢死那些狗屁聖母
還有法扶提供三個辯護律師給女毒蟲
維護加害者權益的成本比被害者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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